《外商投资法规》
2014-07-16 15:47:00   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内容摘要
2009年《外商投资法》和2004年《外商投资法(修正案)》)是规范外国投资者在斐投资行为的主要依据。其中对投资行业只允许斐济公民及其企业经营。

2009年《外商投资法》(Foreign Investment Act 1999)和2004年《外商投资法(修正案)》(Foreign Investment (Amendment) Act 2004)是规范外国投资者在斐投资行为的主要依据。其中对投资行业做如下规定:

【保留类产业类型】

只允许斐济公民及其企业经营:奶吧及咖啡厅、出租车、卡瓦(Kava)贸易、市场摊贩、手工艺品、裁缝店、个人及家用品修理、水暖店、电器店、苗圃、日间托儿所、网吧、游戏娱乐中心、家庭旅店、烤面包(糕饼)店(在外资拥有的酒店/度假村内经营的除外)、背包客简易酒店、夜总会(在外资拥有的酒店/度假村内经营的除外)、酒吧(在外资拥有的酒店/度假村内经营的除外)。

 

【限制类产业类型】

(1)渔业:斐济公民必须至少占股30%,外国投资者自营运之日起必须至少拥有50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。

(2)林业(植物管理和伐木):外国投资者必须确保增值并自营运之日起至少拥有50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。

(3)烟草生产:在国内生产的香烟中,至少75%的烟叶须在当地种植加工,并且外国投资者自营运之日起必须至少拥有50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。

(4)旅游业(文化遗产):外国投资者自营运之日起必须至少拥有50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。

(5)服务业

①不动产管理:外国投资者自营运之日起必须至少拥有100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,并须依照“不动产代理法”取得证明;只经营房屋出租的外国投资人自营运之日起必须至少拥有25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。

②不动产开发:外国投资人自营运之日起必须至少拥有500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。

③建筑施工:外国投资人自营运之日起必须至少拥有100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。

④推土:外国投资人自营运之日起必须至少拥有100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投资。

⑤岛际船运和乘客服务(不含旅游附属服务):外国投资人自营运之日起必须至少拥有50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。

 

【其他类产业】

对于上述保留类和限制类产业以外的其他产业,外国投资者自营运之日起必须至少拥有25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。